别慌,离职要分三种情况:
一是在本地找到新工作;
二是离开本地在外地重新入职;
三是离职后未再就业。
每个缴存职工只需办理一次个人信息登记并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职工调动工作或者辞职,并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单位或者职工本人应当自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
如果原单位与新单位在同一城市,原单位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后,新入职单位为职工办理账户启封,即可继续缴存。
如果原单位与新单位不属于同一城市,则需要办理异地转移接续。
1.新区转移到外地
缴存人员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向异地公积金中心提出异地转移申请,将在新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异地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2.外地转移到新区
缴存人员在新区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向新区公积金中心提出异地转移申请,将在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至新区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本人持身份证件原件,填写《雄安新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点击可下载)。
职工在雄安新区缴存满6个月后,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线上办理转移。
第1步:微信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并登陆。
第2步:点击“转移接续”。
如果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再就业,且停缴满6个月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线上提取流程如下:
第1步:进入“雄安公积金个人网厅(点击左上方图标或打开滚动页面的数字住房)。
第2步:点击“业务办理。
第3步:点击“更多”。
第4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即可。
详细操作流程如下图: